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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25日提出一项立法建议,为欧盟中小企业推出一套泛欧注册机制,以方便它们从事跨国经营。
根据这一建议,今后,欧盟中小企业主可以选择成立“欧洲私人公司”,这样只要在任一成员国按照相同的规则登记注册,就可以自由地前往其他成员国设立分支机构并开展经营。
目前,欧盟中小企业到其他成员国拓展业务时仍需依照当地法律注册分支机构。由于各国法律差别较大,这样做不仅耗费时间,而且加大了企业成本,尤其令一些中小企业难以承受,从而抑制了它们从事跨国经营的积极性。
据欧盟委员会估计,新的泛欧注册机制可为中小企业在设立阶段省下2000欧元到1万欧元的法律费用。
为了鼓励人们创业,欧盟委员会的建议还将设立“欧洲私人公司”的最低资本要求定为1欧元,而目前,一些欧盟成员国的最低资本要求高达3万欧元。但新的“欧洲私人公司”立法并不涉及劳工、税收、会计和破产等事项。
欧盟委员会负责内部市场和服务业的委员查理·麦克里维表示,这一建议有望在明年5月份之前获得欧盟成员国和欧洲议会批准后生效。
在欧盟,中小企业指的是雇佣人数不超过250人、年营业额不超过5000万欧元的企业。这类企业约占欧盟企业总数的99%,创造了欧盟80%的新增就业。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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