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欧盟委员会就若干类纺织品进口双重监察制度的运作发出解释文件,阐述中国商务部与欧盟许可证一体化管理系统(SIGL)之间的互动程序。文件指出,双重监察制度下的许可程序与配额制度撤销前的许可程序类似,但前者需要欧盟许可证一体化管理系统与商务部之间进行直接互动,亦需要欧盟纺织品进口商与中国内地纺织品出口商之间加强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假若出口商欲将中国内地纺织品输往欧盟,首先必须取得商务部发出的出口许可证。出口商向商务部申请许可证后,欧盟进口商必须向许可证一体化管理系统申请进口许可证。在出口许可资料从商务部传送到许可证一体化管理系统之前,欧盟进口商无法取得进口许可证。
来源: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